近年来,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,市场对资金的需求量加大,民间借贷行业日益活跃,借贷规模不断扩大。
然而,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相对不健全,民间借贷行业尚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,民间借贷风险渐增,产生了大量的矛盾纠纷。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。
据统计,2013至2016年,朝阳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分别为1809件、1956件、4478件,2017年,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11658件,增长率分别为8.1%、128.9%、160.3%。2017年朝阳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较2013年增长了5.4倍。2018年前四个月,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777件,预计全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较2017年仍将有大幅增长。
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增速迅猛,目前,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大民事诉讼类型,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。为什么会如此呢?
1、民间借贷市场日益活跃
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民间资金逐渐增多,公民手中财富积累增多。自金融危机以来,相较于银行贷款的繁琐、困难,民间借贷更加方便快捷;相较于股票市场、房地产市场等投资领域,传统的民间借贷投资更加安全、便捷。因此,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来说,民间借贷都是其首选的资金融通方式。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,伴随而来的便是纠纷的不断增加。
2、公民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淡薄
民间借贷存在风险,但大多数公民法律意识、风险意识淡薄。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,出借人一般不会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经济状况、诚信状况,不了解借款的用途便盲目出借;大部分的民间借贷手续不完备。
部分公民对相关法律、法规不了解,以为只要持有借款人的产权证照,便可高枕无忧,并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,致使最终无法实现权例;部分公民随意为他人签字担保,不知以后要承担法律责任;更有一些不法分子,利用出借人获取高额利息的心理,骗取出借人信任,或伪造产权证照提供虚假担保,诈骗钱财。
3、民间借贷成为市场投机行为
受金融危机影响,致使投资渠道不畅,大量民间资金涌入民间借贷市场。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一种以获取高息利益为目的的投机行为。在追逐高额利息的过程中,出借人往往忽视借款人的履行能力,最终导致本金利息均未能受偿,产生借贷纠纷。
4、社会诚信缺失
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。现实中,部分借款人已无偿还能力,仍向他人借款,无力偿还只能躲避债务;部分借款人,生意亏损,通过向他人借款,转嫁其经营风险,导致出借人损失;更有部分借款人就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借款,像这种名为借贷实为诈骗的行为,应构成诈骗罪,但以借条形式打法律擦边球,转化为民事案件,此类案件目前多发,出借人难以维权。
民间借贷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普遍的,律师如何有效帮助借贷双方在民间借贷中防范法律风险,以避免遭受损失呢?
针对以上问题,智元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教授,开设《民间借贷法律纠纷的风险防范与应对》。
- 讲师介绍:郑俊果
-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专家库专家,北京民盟法治委员会委员。
- 主要研究专长为物权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证券法、保险法、金融法、法与经济学和其他民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。作为核心咨询专家,参加了《民法典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民商经济法律的研究和修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