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内容
COURSE CONTENT一、新个税法与高净值人群
(一)修法的背景
(二)主要变化
(三)反避税条款及案例分析二、Crs的由来及常见误区
(一)CRS的由来:从FATCA到CRS
(二)中国版CRS基本结构
(三)CRS的常见误区:CRS=全球征税?房产古玩肯定不会被申报?变成外籍身份就可以避免信息被交换回国?把财产转移到非CRS参与国就可以避免被申报?三、国际税务透明法律规则
(一)金融账户:CRS下,金融机构是尽职调查和信息申报的合规主体,哪些机构属于金融机构,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四类对应金融账户的账户持有人。
(二)涉税信息:哪些信息是金融机构识别后需要申报的。
(三)自动交换:交换的机制。四、Crs下存款、离岸公司的信息申报
案例:如果持有存款账户、离岸公司,在CRS下如何被识别和申报五、Crs下合伙、大额保单的信息申报
案例:如果持有合伙、大额保单,在CRS下如何被识别和申报六、Crs下信托的信息申报
案例:如果持有信托,在CRS下如何被识别和申报七、Crs下基金的信息申报
案例:如果持有基金,在CRS下如何被识别和申报八、Crs下机构的尽职调查、账户信息申报、信息使用
(一)CRS下金融机构如何进行尽职调查,是否只依据账户持有人的自我申报
(二)账户持有人如何进行自我申报
(三)Crs规定与各国法规及具体执行都有差异,不能依据本课程做方案
(四)通过CRS机制交换回来的信息应该如何使用
(五)三个个税反避税案例在CRS下处理
(六)crs漏洞与反规避、应对建议
(七)crs的制度漏洞、OECD的反规避努力
(八)应对分为两个思路:对过往的既定事实,对未来的规划考虑
(九)新个税法和CRS下,财富管理配置和商业架构设计的首要考虑